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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環保型助劑應用的國外政策在橡膠助劑的發展史上,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國外開始陸續有相關的立法規范,來推動環保型助劑的發展,到了80年代后,國外興起了環保型助劑的“開發熱潮”,有多個現在使用的環保型助劑來自這個時期。進入21世紀,環保、綠色健康理念已深入世界各國人民的心中,橡膠助劑工業環保進程、綠色化步伐加快。 一【日本】,1973年《化學物質審查與生產管理法》是全球首部管控化學物質風險的法規,已多次修訂,涵蓋新化學物質通報、現有物質監督及特定化學物質管控等。對橡膠助劑的環保性提出要求:一是新化學物質申報,新開發的橡膠助劑需通過生態毒性和持久性評估,避免環境累積風險;二是現有物質監控,定期更新禁用物質清單,例如限制TMTD等傳統促進劑的使用。 二【美國】,1976年 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簡稱TSCA),由美國國會于1976年頒布,1977年生效,并于2024年進行了修訂,美國環保署(EPA)負責實施。優先評估清單:將橡膠助劑中可能釋放亞硝胺、多環芳烴等物質納入優先評估范圍,限制其生產和進口。企業責任延伸:要求制造商提供化學品安全數據表,確保下游應用環節的環保合規性。 三【德國】,1982年 德國立法規定,對12種含有亞硝胺類物質的暴露濃度作出限制規定(根據TRGS552),在橡膠加工過程中包括儲備區中亞硝胺含量不得超過2.5μg/m³,其中5種來自廣泛使用的促進劑和硫化劑中的仲胺類物質。而且重點指出促進劑NOBS在加工過程中會產生亞硝胺。1997年對國外輪胎的剖析已檢測不到該類物質的痕跡量,但當時沒有引起重視。 美國勞工部及職業健康安全委員會公告,在橡膠助劑中會產生致癌的物質,并公布了相關的產品,公告指出:這些胺類化合物具有強的動物致癌性,在危險程度上接近黃曲霉毒素類物質,除了致癌危險外,其他有害健康的作用包括肝、腎、肺、皮膚和眼睛等器官的損害。 五【巴西】,1992年 在巴西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將清潔生產列入大會主要文件“二十一世紀議程”,橡膠助劑的清潔生產包括產品結構、工藝路線和三廢排放治理等方面。 六【國際行業標準】,1992年 國際環保紡織協會制定Oeko-Tex Standard 100,對個別助劑有相關的物質限量值,對苯胺及其他殘余化合物、亞硝胺有相關的限量值要求。 七【國際公約】,2001年 斯德哥爾摩公約:為了加強化學品的管理,減少化學品尤其是有毒有害化學品引起的危害,國際社會達成了一系列的多邊環境協議,其中斯德哥爾摩公約涉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相關規定。2001年通過本公約,2004年生效,有124個成員國,作為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免受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危害的全球行動。POPs是指高毒性的、持久的、易于生物積累并在環境中長距離轉移的化學品。公約中將部分含鹵素、重金屬的橡膠助劑(如五氯硫酚)列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限制名單,推動全球淘汰。 八【國際行業標準】,2003年 歐盟立法制定的強制性標準,簡稱ELV指令,是針對汽車行業的一項法規,它規定了汽車及其零部件在生產和回收過程中對有害物質的使用限制。ELV指令要求對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等物質進行檢測,以確保汽車產品的環保和安全性。RoHS和ELV指令的管控對象不同。RoHS主要針對電子電氣產品及其零部件,而ELV則專注于汽車及其零部件。 九【國際行業標準】,2006年 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電氣行業標準,簡稱RoHS指令,全稱《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指令中限制橡膠助劑中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等重金屬含量,下游制品用戶經常向助劑供應商索要此檢測報告。 十【歐盟】,2007年 REACH法規正式實施,該法規通過限制有害化學物質的使用,促使企業轉向更環保的替代品,同時也提高了向歐盟市場出口的“門檻”,增加了出口成本。REACH法規將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含氟化合物(如PFAS),以及一些助劑等高風險物質納入管控范圍,并持續更新SVHC清單,推動了該市場上環保型助劑的需求。 十一【國際公約】,2015年 《巴黎協定》于2015年12月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通過,并于2016年4月22日在紐約簽署。是由全世界178個締約方共同簽署的氣候變化協定,是對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作出的統一安排。旨在通過全球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保護地球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2020年,我國明確提出了“雙碳”目標,國際上也開始積極出臺相關政策來進行碳減排。在此背景下,國內外環保型助劑的應用場景和關注度開始增多。 十二【美國】,2023、2024年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有毒物質控制部(DTSC)根據《更安全消費品(SCP)法規》確定了一項法規,將含有防老劑6PPD的機動車輪胎列入優先產品清單,自2023年10月1日生效。2024年3月8日,美國華盛頓州立法機構正式通過5931法案,宣告6PPD的替代已成定局。 十三【歐盟】,2025年 歐洲輪胎橡膠制造商協會(ETRMA)宣布,歐盟正在采取措施限制在輪胎中使用6PPD。奧地利和荷蘭的化學部門預計,將在未來12至18個月內提出對輪胎中6PPD的限制提案。 十四【歐盟】,2026年 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簡稱CBAM,也被稱為“碳關稅”)于2023年10月開始試運行,過渡期至2025年底,2026年正式實施,這是世界上第一個征收“碳關稅”的經濟體。屆時,將對化工行業的傳統產品、高碳產品產生影響,增加出口成本。 (轉載自橡膠助劑交易網) |